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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完善金融安全防线 业内专家详解(4)

2017-07-21 12:18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监测预警:充分发挥银行资金存管的监督与监测作用,通过存管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利用掌握资金的各种数据进行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地方监管部门的属地优势进行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给监管机构带来的技术监管优势,通过技术监管进行监测预警。”李爱君说。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风险能够逐步得到缓释,同时,新的风险也能够被提前预警,还要注重事中监控和事后补救等,实现全流程防范。”尹振涛说。

    荆林波认为,监测预警风险主要从信息、法律、技术和人才队伍四个维度入手去做。互联网金融还会不断向前发展,对于其风险,有关部门必须将其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这样才能保障互联网金融不断健康发展。如果放任其风险存在以及无序发展,则会引发波动甚至局部的金融危机。诸如投资者夹带资金跑路这样的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比较突出的。但长远来看,互联网金融还是会不断发展进步。一方面是传统的金融机构如何嫁接互联网技术,另一方面是互联网公司如何“脱媒”与金融元素发生更好的碰撞,这两方面因素都需要纳入未来的考虑范围之内。最终要实现互联网力量和金融力量的整合与融合,如此才可以使双方的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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