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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工作条例“3.0版”公布 5大方面修改背后有深意(2)

2017-07-16 13:38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是这次修改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杨晓超说。

 

  明确巡视全覆盖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巡视全覆盖的目标首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提出。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首次在党内法规中对巡视全覆盖提出硬要求。

 

  从2013年5月第一轮巡视正式启动,到2017年6月最后一轮巡视反馈结束,十八届党中央共开展12轮巡视,共派出中央巡视组160个组次,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视,如期实现了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目标。

 

  同时,截至4月底,各省区市党委也已顺利完成8362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任务,实现了一届党委任期巡视全覆盖。

 

  按照“实践探索在前、提炼归纳在后”的要求,新条例对巡视全覆盖的内涵做了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这是认真总结巡视全覆盖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吸收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要成果,做到了党内法规的衔接顺畅。

 

  丰富巡视监督内容

 

  巡视监督要聚焦什么问题?随着巡视实践的发展,认识也不断深化。

 

  以中央巡视为例,从第一轮巡视聚焦作风、贪腐、政治纪律和选人用人等问题的“四个着力”,到第三轮巡视增加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到第九轮巡视后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视监督的内容也不断扩展。

 

  新条例对巡视监督内容进行了新的梳理和归纳,修改补充了相关内容——

 

  一是将原条例中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修改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明确规定巡视工作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三是结合巡视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中,增加“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中,增加“任人唯亲、跑官要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中,增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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