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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十大成效

2017-07-13 18:4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十大成效 

 

  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改革深层次效应不断显现 

 

  正义网贵阳7月12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 李波 见习记者闫晶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7月11日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一手抓司法体制改革整体谋划和统筹推进,一手抓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十大成效。 

 

  曹建明说,截至6月底,中央部署由最高检承担的2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最高检改革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有81项已完成或结项,正在试点的2项。总的看,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改革深层次效应不断显现。 

 

  改革成效之一:具有中国检察特色的司法责任体系及检察权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全国31个省区市和兵团检察机关分3批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遴选出员额制检察官87284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3.7%。今年6月,最高检机关制定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首批遴选228名员额制检察官,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1.8%;出台最高检机关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人员分类定岗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员额制检察官管理办法、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等其他9个配套文件。各省级院全部制定辖区内检察官权力清单。1088个检察院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大幅精简,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改革成效之二: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最高检会同中组部、人社部等制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文件,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与最高法联合出台意见,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建立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工资制度。认真贯彻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探索建立检察人员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积极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试点,吉林、湖北、广东等23个省份已进行省级财物统管改革。 

 

  改革成效之三:检察环节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等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制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发布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刑事抗诉等工作指引。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2014年12月颁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年9月会同中央政法单位出台有关规定,今年6月又专门就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工作发出通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自2014年6月起在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速裁程序试点,2016年11月部署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改革成效之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取得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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