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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交流繁简分流改革经验 与会代表观摩庭审4分钟快速审结容(2)

2017-07-12 15:25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曾经需要不断起诉“跑断腿”的事,如今点点鼠标就可以。在现场观摩的与会代表的赞叹声中,西湖区法院副院长陈辽敏介绍说,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案件,通过电子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支付令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生成和网上送达,无需开庭,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减轻了法官负担。

  据了解,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过程中,各地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及审判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跨域立案、证据网络交换、异地网上庭审、在线调解……各地通过“互联网+司法”建设,不断解决司法供给与司法需求矛盾。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立案、审理、执行、接访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河北、上海、浙江、江苏等地法院推进审判辅助系统智能化,电子卷宗自动生成、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有效应用;智能推送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性、参考性案例和法律文献;格式化裁判文书一键生成。

  浙江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面笔录的改革,于2016年研发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目前,全省70%以上的开庭案件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完成庭审记录,基层法院审理的简单案件超过96%运用庭审记录改革方式开庭审理,大大缩短庭审用时。

  提升质效

  针对送达难问题,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打造“电话录音+公证”全新送达模式,不到两分钟即可完成一起民事案件送达,一次性成功率达77%。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创设“分论式”裁判文书,对无争议事实简单概括,对有争议事实逐一分析认定、详述依据,判决书瘦身40%,法官加班写判决书基本消除。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在改革中利用诉讼费的杠杆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过及时惩戒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营造诚信诉讼环境。

  各地法院从实际出发,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审判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索宏钢说,通过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新机制,北京三中院审判工作实现由“案等人”向“人等案”转变;审判质量大幅提升,去年二审开庭率同比增长20%,裁判自动履行率98%,申诉率、再审率等负向指标保持较低水平。

  在简案快审基础上,四川成都法院对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一审疑难案件,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开庭审理,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到难案精审。

  前不久,在一起转化型抢劫案中,由于被告人曾某对指控的罪名予以否认,为查清案件事实,成都法院通知保安、民警、鉴定人等5名证人出庭作证。由于证人的证言均无法证实曾某在偷盗电瓶车时持刀抗拒抓捕,当庭出示的匕首也无法被单手打开,法庭当庭认定曾某构成盗窃罪,而非起诉指控的抢劫罪。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廉熙在执业过程中,深切感受到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给审判工作带来的变化,如庭前会议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提升庭审效率等。他希望深化这项改革时,更加重视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强调案件办理该繁则繁,避免为效率牺牲公平,确保司法公正。(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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