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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小细节,法治大进步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回眸(2)

2017-07-05 14:03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建成3885个办案中心;全国共建成涉案财物管理场所15926个;25个省区市建立运行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15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13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群众在网上轻轻一点,就能获知案件处理的流程信息。

 

  加强培训,提升公安执法队伍履职能力

 

  “近一段时间,您是否见过警车或者民警巡逻?”“您觉得目前社会治安状况安全吗?”从2015年起,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每个季度均邀请志愿者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民意“自考”及时发现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警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良好的社会监督有效促进了民警执法水平的提升。该局最近一次的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安全感达95.35%、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达94.95%。 

 

  为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公安部自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举办了两期规范执法视频培训,涉及全国上百万一线民警,并将执法培训作为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的重要内容。

 

  “民警不通过基本级考试不得执法办案,不通过中级考试不得担任科所队长,通过高级考试的民警将纳入人才专家库”,这个由公安部推行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全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有214.92万人次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12.46万人次取得中级执法资格,4.08万人次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已有25个省级公安机关作出规定,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与晋职晋级挂钩等要求。

 

  一系列改革组合拳,让执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让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外化于行。记者获悉,公安部日前与最高法、最高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非法取证等群众关心的执法规范问题从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两方面作出规定,执法规范化建设向司法全流程逐步深入。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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