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为公益诉讼创造新鲜经验
薛江武 安徽省是我国农村“大包干”的发源地,向有“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美誉。作为全国13个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安徽省检察机关积极传承“大包干”改革精神,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先后提起了全国第一例对市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全国第一例同时针对两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全国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例针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为全国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日前,本报记者围绕这一话题,对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进行了专访。
记者:前不久,分别来自辽宁团、陕西团、重庆团的14名全国人大代表来安徽专题调研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时,曾建议要认真总结安徽经验。代表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评价?
薛江武:自2015年7月被确定为试点省份后,我们迅速启动试点工作,精心谋划部署推进,严格落实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最高检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合肥等8个市及其下辖的60个基层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并且确立了“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为重点,以3至5个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突破”的实施路径。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各试点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7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9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288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71件,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提起诉讼的公益案件成功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实现试点领域全覆盖,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的四个领域均有涉及,共起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46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8件。二是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全覆盖,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2件、民事公益诉讼1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三是实现提起诉讼试点地区全覆盖,全省60个试点基层检察院均办理了相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
此外,我们还创下了四个“全国第一例”:提起了全国第一例对市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全国第一例同时针对两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全国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例针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应该说,以上这些都为全国公益诉讼的试点破冰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也为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样本。
记者:能够实现“三个全覆盖”和创下“四个第一例”的确值得称道,那么通过办理上述案件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薛江武: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试点以来,全省各试点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累计督促整治被非法占用的耕地433.1亩、被损毁的林地326.3亩、被污染的土壤371.2亩,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1.4亿元,收回被非法侵占的国有土地182.2亩,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8.9吨,督促清理生活垃圾72万余吨,清理危险废物723.2吨,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近300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37家、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24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01.7万元,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二是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提升了其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在办理的288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221件,80%的案件行政机关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履行了法定职责,堵塞了监管漏洞,规范了监管行为,促进了公益保护。比方说,安徽省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曾存在烟雾、粉尘等环境污染问题,当地环保部门虽多次对该公司采取罚款、限期整改、责令停业停产等行政处罚措施,但该公司始终未停产整改,县环保局存在对环境污染监管不力的情况。芜湖市繁昌县检察院按照诉前程序对县环保局发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县环保局立即再次启动监管程序,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整改落地。目前,该企业的烟雾、粉尘排放已按环保局要求进行整改,符合国家一级大气排放标准。 |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