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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4)

2017-07-02 22:57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浏览:手机版

 

  6.开展打击骗取医保和救助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开展医保制度建设、医疗救助资金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政策落实、内控措施、基金收支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的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五)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思想道德机制、管理机制、制约机制入手,建立行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守土有责,切实把好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领导关。

 

  1.建立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把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统一考评激励。

 

  2.建立行风建设工作常态机制。把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深入到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工程建设、医院创收、索要红包、科室承包、药房托管、项目许可、接受捐赠、投融资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不正之风。

 

  3.建立行风评议长效机制。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卫生计生系统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强化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重点抓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公开公示制度。

 

  4.构建能力素质建设机制。一是注重提高巡查、调研人员能力培养。国家层面举办大型医院巡查人员培训班,建立巡查人员国家级人力资源数据库。对抽调参与查案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二是注重提高全系统人员道德、法制意识。结合系统行风建设培训、新入职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培训等工作,普遍提高全系统人员整体职业素质。

 

  四、组织实施

 

  实现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任务目标,必须创新和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充分发挥本意见对行风建设的指导作用,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动员和引导全系统力量共同推进落实。

 

  (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组织在行业发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施本意见提供坚强保证。发挥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执行行风建设政策,带领党员、群众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医务人员廉洁,实现卫生计生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加强政策协调引导。各地要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科学合理制定相应的年度计划、专项整治,分解任务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措施,明确负责单位、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推进举措,确保目标任务有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有效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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