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3)
2.建立行风问题线索通报和联防联控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风建设组织要及时通报行风问题线索及有关案件,关口前移、全面覆盖,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实现监管信息互通、重大案件联防。对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实地调研和情况上报。
3.构建内部监控机制。针对行风建设的逐个环节,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省级卫生计生委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制定本单位和区域内行业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国家适时抽查暗访。指导系统内各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加强自管自律机制。发挥学会、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不断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塑造卫生计生行业新风尚。弘扬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业发展、职业教育中,开展以敬岗爱业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廉洁自律为核心的职业精神教育。以新风正气引领行风建设方向,完善精神文明创建体制机制,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挖掘发现和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持续释放行业正能量。
1.开展创建优良行风系列活动,大力提倡以德润医。充分调动卫生计生系统主动参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寻找道德模范”、“我身边的白求恩”、“我身边的南丁格尔”、“行风建设月”、“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新入职医护人员宣誓”等文明创建活动。
2.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新入职医护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强化新入职医护人员宣誓教育,弘扬医者仁心文化,打造行风建设服务品牌,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同步提升。
3.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现代化多媒体手段,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行风建设宣传。举办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报告巡讲;创办“大家谈医德”栏目;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医德传统,开展“百年医院”系列宣传活动。
(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狠抓源头管理,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加大药品和疫苗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力度。
2.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加强行业机构和工作人员“九不准”落实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号源管理和床位资源管理。
3.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规范诊疗行为。
4.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鼓励社会办医,按照“谁准入谁监管”的原则,开展依法行政和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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