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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修订超50部法规:反腐推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3)

2017-07-01 22:10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此外,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干部选拔中的突出实际问题,中央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建立起干部队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畅通机制。

 

  2016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部分地区和部门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他们都是因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例如,因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违法问题未按规定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原书记潘增武被问责和通报;贵州省贵阳市工信委原党委书记唐慧荣,则是因单位发生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上述通报发布不久,2016年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建党95周年之际审议通过‘问责条例’,再一次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显示了党要管党的信念,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行动。”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取得显著成绩,党内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氛围,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则是在反腐败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正履行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霞认为,多部党规的出台,标志着中央正在用制度编织从严治党的“笼子”,制度治党的思路正在逐步转化为管住权力的有效机制,“制度治党机制开始形成”。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再出发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全面从严治党,是这次全会的鲜明主题。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是重大部署之一。

 

  宋伟认为,随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制度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迎来新的起点。

 

  2016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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