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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网络安(2)

2017-06-28 18:1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根据通知,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其中,I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通知要求,属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及时启动I级响应,成立指挥部,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职责。应急办24小时值班。有关省(区、市)、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本省(区、市)、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或支援保障工作,24小时值班,并派员参加应急办工作。

    通知还要求,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由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和省(区、市)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并按程序上报。重大及以下网络安全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区或部门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其中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相关总结调查报告报应急办。总结调查报告应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原则上在应急响应结束后30天内完成。

    通知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中央网信办及有关地区和部门对不按照规定制定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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