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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网络安

2017-06-28 18:1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中央网信办官网今天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7〕4号)。

    根据通知,预案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可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

    预案将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较大网络安全事件、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其中,符合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情形包括: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预案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较大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威胁;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除上述情形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在网络安全事件组织应对方面,通知明确,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组织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在监测预警方面,根据通知,网络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与此相应的,通知也对各级预警响应予以明确。

    在应急处置方面,通知要求,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处置并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地区、部门立即组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消除隐患,同时组织研判,注意保存证据,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对于初判为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立即报告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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