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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触刑法 法律援助促和解(2)

2017-06-25 13:57来源:安徽法制报浏览:手机版

 

    案件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 2016年12月14日,在法院的主持下,自诉人杨阿姨、黄大叔与被告人刘大妈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撤回对被告人非法侵入住宅的刑事自诉,并赔偿田大爷家属一万元。于当日,颍东区法院作出(2016)皖1203刑初144号裁定书,准许自诉人杨阿姨、黄大爷撤诉,至此案件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2017年1月16日上午,刘大妈将一面写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法律卫士、社会良心”的锦旗送到颍东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感谢颍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通过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案件点评:本案中,当事人刘大妈从一个受害者变成刑事被告人让人感到痛心。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必须要做到讲法律,重事实,依法维权,切不可盲目冲动。 ·颍东法援·(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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