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3)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入新阶段。颁布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国务院先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极大地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清单管理全面实行,31个省级政府公布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正在建立,督促检查力度显著加强。推进依法行政进入“快车道”,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书写新篇章。五年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潮涌起,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设立,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废止了劳教制度,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坚决纠正,司法职权配置不断优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全民守法和法治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全民普法工作不断提档加速,“六五”普法取得系列成果;设立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普遍实施;更加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日益健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社会诚信建设显著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逐步树立,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全面依法治国经验最丰富、最系统的五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国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凝聚了60多年党治国理政的大智慧,形成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经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谋划和坚强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最根本的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正是由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切实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有力强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才能在短短五年的时间里实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宏阔视野,把法治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关键位置来谋划和推进。五年来的成就充分证明,只有高度重视法治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作用,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我们党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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