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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

2017-06-19 14:02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浏览:手机版

  孟建柱指出,大数据已成为促进国家治理变革的基础性力量,将极大地提高社会治理的可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要把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为社会治理插上腾飞的翅膀。要统筹有关地方、部门和互联网企业资源力量,推动数据资源从人工采集为主向机器采集为主转变,从无偿提供向平等交换交易转变,尽快建立科学的数据标准体系,努力实现政法综治专业数据与各类公共数据的集成应用。要善于把科技革命与机制变革融合起来,推进职能优化,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

  孟建柱指出,一个国家各领域基础性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要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从事后处置应对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为实现社会善治提供制度保障。实践证明,实名制是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一招。当前,身份不实、信用记录缺失等问题仍较突出,对此,要尽快出台把实名制的原则性规定落到实处的办法,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推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信任根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相关信用、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要健全依法保护产权的配套制度,加大对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规范涉嫌违法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程序,有效保护企业、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孟建柱指出,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提高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恐怖袭击是对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要深入开展反恐斗争,全力打好主动仗、持久仗,促进反恐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要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并举,创新机制,有效打击黑恶势力、毒品、“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犯罪。针对校园暴力、欺凌事件频发,要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的责任,从关爱、帮助的角度统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道德熏陶、心理疏导工作,完善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矫正体系,为失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要推动公共交通和物流寄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孟建柱说,近年来,网络犯罪十分猖獗,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安定。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其高发势头。要发挥好电信、银行等单位重要作用,完善银行账户异常资金交易风险防控系统,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落实源头防控责任。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形成依法打击合力,实现防范、打击、治理一体化。针对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司法解释,为依法打击提供法律武器,使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要完善公安、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依法打击买卖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孟建柱指出,经济风险是基础性风险,传导性、变异性强。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运用“第三只眼”看经济发展变化,研究把握经济运行新趋势,准确判断哪些是要支持的、哪些是要关注的、哪些是要制止的,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针对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要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推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既保护社会创造活力,又防控金融风险。针对分享经济存在监管不到位、信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找准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平衡点,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积极防范、妥善化解新经济业态存在的风险隐患,让群众享受安全便捷服务。要积极引导、妥善回应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疗等民生诉求,坚持让利于民,解决好群众实际困难。要在发挥好法律规范作用的同时,发挥好道德教化作用,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以道德伦理滋养法治精神,提升公众道德境界,促使公民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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