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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政府必须派人出庭 不能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2)

2017-06-18 13:02来源:京华时报浏览:手机版

    王敬波介绍,对于行政机关应诉的细则规定均散见于各地各级政府的地方性文件中。此次印发《意见》,相当于将行政机关应诉的制度提级到全国范围,由全国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约束各地各级行政机关。

    ◎落点

    北京“民告官”案“一把手”出庭率高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先后制定多项规定,进一步细化了行政应诉工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定细化出庭应诉程序。对于确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法院行政庭将于开庭7日前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书和建议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一般要进行网络视频直播。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院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后仍未出庭应诉的,相关法院及时通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

    北京市高院截至今年4月份的数据显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涉诉行政机关顺应新法的要求,积极出庭应诉,数量达到587件,应诉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60件,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应诉的529人。

    对于行政案件的审理,北京高院行政审判庭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从去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至今年4月,北京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据介绍,从败诉案件类型上来看,两类案件败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一是行政行为因程序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的案件明显增多,占全部一审败诉行政案件的13.1%。二是行政不作为类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较为突出。(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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