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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国企高管套现吸金贪腐120余万获刑 当庭叫冤(2)

2017-06-18 12:49来源:未知浏览:手机版

 

     “这张发票是和《旅游合同》均是海南师范大学一名老师给其妻子的。”周南华称。为了符合财务制度,他在发票后面签名和在《旅游合同》上面加盖其公司公章,还让江海旺、吴伟签名验证,实际上公司并没有组织旅游。

 

     2011年中旬,周南华花费1000元从不法人员手中购买两张假发票,票面金额分别是:64000和46000,拿回公司后以“原机场苗圃引种费”的名义通过公司财务报销套现110000元归个人使用。

 

     除了买发票套现,周南华还投机取巧收受相关业务单位贿赂款。2010年下半年,周南华以三亚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名义与海南恒尚置业有限公司商谈后,以收购公司相关股权方式出资480万,转包了恒尚公司承包的位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星农场265余亩土地。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园林公司先后支付给恒尚公司50万、180万、200万。园林公司付给恒尚公司430万现金后,周南华于2011年春节期间在三亚市明珠广场接受了邢华杰送来的现金50万元。2011年,园林公司将剩下的50万元支付给恒尚公司。

 

     自称很无辜很无奈

 

     在庭审中,面对三亚市城郊检察院的指控,周南华当庭叫冤,称自己为了公司利益而支出的这些费用,被迫使用假发票报账冲抵;在客观上还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存在许多无奈成分。

 

     周南华辩称,三亚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的性质虽然是国有企业,但地方政府对该企业的资产投入很少,公司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为了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周南华给时任云林局长的牟训峰50000元。

 

     1994年至2004年,由于三亚市财政局拖欠园林公司1000多万工程款,为及时追回欠款,周南华才答应牟训峰的要求,按追回款项11%给他回扣,总共追回欠款240万元,为此给牟训峰26.4万元。为抹平账户上的数额,周南华才被迫使用假发票报账。

 

     同时,周南华还辩称,检方指控贪污部分有约50万元是用于开展公司的业务活动,其个人贪污仅10万元左右;并且,之前他不知道邢华杰是恒尚公司的股东,认为他是中介,收取的是邢华杰作为中介的感谢费。

 

     检方认为,被告人周南华贪污数额均是其通过虚开发票或是编造事实通过公司财会套取的公司款项,均有相应的票据及证人证言在案。而且周南华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因公务行为而被迫虚报公款。同时,周南华是明知邢华杰系恒尚公司股东。

 

     近日,三亚市城郊法院一审认为,周南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尽职尽责服务社会,却为一己私利,贪污公款,收受贿赂,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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