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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国企高管套现吸金贪腐120余万获刑 当庭叫冤

2017-06-18 12:49来源:未知浏览:手机版

     “他经常以‘差旅费’、‘苗木款’、‘备用金’等名义向公司财务借现金交给他。过后,他就拿一些发票回来给我报销冲抵其向公司财务的借款,很多发票还是假的……” 海南省三亚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出纳陈杰告诉侦查的检察官。

 

     陈杰口中的“他”,正是该公司原总经理周南华。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控,周南华利用担任三亚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购买虚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方式,在园林公司报账套现或冲抵用于个人使用的借款,贪污公款717211元,收受贿赂50万元。

 

    《法制日报》今天在采访中获悉,近日三亚市城郊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周南华有期徒刑13年,同时揭开了一位国企高管的“套现吸金术”。

 

     先借钱后虚开发票

 

     2002年,三亚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承接解放路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后,该公司和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二花圃签订了苗木订货合同,并陆续向二花圃采购了一批苗木用于解放路绿化工程项目。

 

     2002年至2012年期间,该园林公司通过银行转账陆续向二花圃负责人张宁林(已死亡)支付了四笔苗木款共计470489.50元;在此过程中,周南华授予张宁林虚开了6笔发票,面值金额1000元至96000元不等,在公司报销冲抵其本人或者指使陈杰从园林公司所借公款386971元。

 

     “一般,由我本人或让公司办公室主任吴伟以‘预借引种费’名义向公司所借供,然后购买假发票冲抵。”周南华说。2008年8月,周南华通过不法人员以每张发票500元的价格购买了四张共面值8万元的假发票,通过公司财务报销冲抵。

 

     2011年10月9日,周南华以“会务费”的名义虚构单位旅游活动,将从不法人员处购买的面值为46680元的假发票一张交由园林公司财务部门,报销了其支使司机江海旺从园林公司借出的由其个人消费的公款46680元。

 

     2012年4月5日,周南华再次将从不法人员手里买来的面值为58560元的假发票一张交由园林公司财务部门,报销了其支使江海旺从园林公司借出的由其个人消费的公款58560元。

 

     购假发票报账套现

 

     2006年4月27日,周南华以“会务费”的名义使用他从不法人员处购买面值5000元假发票一张,通过园林公司财务报销,套取现金5000元归个人使用。

 

     2009年7月6日,周南华以“会务费”的名义虚构了单位旅游活动,并将从不法人员处购买的面值为24000元的假发票一张交给园林公司财务部门,报销了其所用于个人消费的公款24000元。

 

     到了2011年6月23日,周南华故技重施,再次虚构单位旅游活动,通过先行支付税费4480元给海南鑫悦假期旅行社的手段,从该旅行社开具一张面值为56000元的发票,并将该发票通过园林公司财务部门报销,套取现金56000元归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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