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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租房遭遇“黑中介” 1500元押金被扣900元(2)

2017-06-17 22:40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手机版
    涉事企业曾被列入“被投诉前10名房地产经纪机构”

    昨日,北青报记者拨打中介张女士的电话,但接通电话后,张女士否认给小园办理过退房,随即挂断电话,此后该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北青报记者致电这家“顺联地产”留下的负责人电话,对方接听后均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

    北青报记者检索发现,涉事的“顺联地产”全称是“北京顺联世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1年5月成立,经营范围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法人代表为周丹丹,这与小园缴纳房租时的收款人“周丹丹”一致。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上,今年公布的“4月份被投诉前10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中,“北京顺联世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排在当月的第3位。同时,信息显示,这些机构“被投诉的问题”中包括“租期届满不退还押金”、“违规收费”等内容。

    此外,在这份公示名单中,“顺联地产”被标注为“未备案”。北青报记者就此拨打市住建委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解释,“未备案”就表示该企业是非正规的中介公司,即我们常说的“黑中介”。针对北青报记者反映的被扣押金的遭遇,工作人员称已记录下来,并将在30日内联系企业进行“调解”,但表示如果调解未果,建议以法律途径维权。

    随后,北青报记者拨打市工商局热线询问此事,工作人员称该企业营业执照并无问题,但工商信息显示今年7月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外,针对北青报记者反映的小园的遭遇,工作人员表示将反馈给属地工商所,并称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

    专家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黑中介”返还款项

    对于小园的遭遇,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房屋中介机构应由其所在地的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部门依其职责分别进行管理。

    “黑中介”以各种理由扣留押金,其行为显然与明码标价、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的义务相违背,对该行为,可依相关法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同时,韩骁表示,“黑中介”未提供相关服务,但拒不退还收取款项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租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款项,维护自身利益。

    韩骁提醒,目前正值暑期实习生的“退租潮”,对于年龄较小、社会经验不足的结束实习的学生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辨别“黑中介”,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具体来说:首先,按照相关规定,正规房屋经纪机构都是需要向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因此消费者应首先要求中介出具相应证明,以证明相应资质。其次,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要求中介将双方约定的事项尽数列出,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中介机构人员的承诺。最后,利益受到侵害后,受害者应该主动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应该对中介机构加强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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