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领导人当选十九大代表纪实(3)
这样的变化,蕴含着党中央深刻的政治考量——
2016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代表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规定。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中共党员,由中央提名为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分别参加有关选举单位的选举。 根据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这次十九大代表选举,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参选有关工作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有关单位参选并参加十九大分团讨论,应体现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有利于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联系党员群众、听取意见,展现新的作风和形象。 这样的变化,释放出强烈的政治信号—— 根据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带头到脱贫攻坚、“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重点实施省份参选,为领导干部作出表率,树好导向。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九大代表选举,除兼任省市党委书记或其他选举单位工委(党委)书记的领导同志在所在省市或担任工委(党委)书记的选举单位参选、少数民族领导同志一般在有关民族自治区参选外,党和国家领导人原则上不在原籍、曾经工作地或曾经工作单位参选。 这样的变化,彰显了鲜明的政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持续改进党的作风,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持续向好。 “党和国家领导人,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带头到西部欠发达、脱贫攻坚任务重、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参选,为全党树立了标杆,为推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形成了强大的示范引领之效。”中央党校教授祝灵君说。 “作为党内‘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参选单位安排体现出鲜明的政治导向和实践指向,对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当地工作、激励干部群众,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面向未来的坚定信心——激发起广大党员干部奋勇向前的决心与力量 走出贵州省党代会的会场,新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海嘎村“第一书记”杨波壮志满怀:“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当选,对我们而言是一次巨大的激励。作为一名驻村干部、基层党员,我们有信心把贫困搬下山、把幸福带上山。用我们的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党中央脱贫攻坚的惠民政策变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生活。” 这是一份最深情的关注,这是一份最温暖的牵挂。 党和国家领导人当选十九大代表的结果通过各大媒体和网络传遍祖国各地,迅速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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