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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得知同伙被抓后再去投案,这能算自首吗?

2013-11-13 12:27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答:蔡某某在一起斗殴中将他人打死,事后,他就跟同伙远走他乡,过起了逃亡的生话。最近,他的同伙被某县公安局在一次暗访中抓获。蔡某某迫于压力,向父亲诉说了想自首的想法。其父亲也很赞同他的想法,毕竟老这么逃亡也不是办法。于是,蔡某某回到家乡,在父亲的带领下去当地公安局自首。请问:蔡某某在知道同伙被抓的情况下去自首,这在法律上是否算“自首”吗?

答:这种行为是否算自首应视情况而定。自首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二是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三是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

本案虽然蔡某某的同伙被抓,但蔡某某本人并没有被公安机关控制,他自愿去公安局投案,并能如实交代罪行,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就应按投案自首对待。本案中,蔡某某的父亲送他前往公安机关投案,也属于“送子投案”,如果蔡蔡某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就应视为自首。反之,就不能视为自首。(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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