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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吗?

2013-11-12 18:34来源:中顾法律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方某在某销售公司工作5年了,该公司每年12月与员工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去年12月该公司没有与方某续签合同,但是也没有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方某仍在公司工作。这种情况下,方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了吗?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方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不能认为自动终止,还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说明,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就应该续签合同。如果合同期满后,双方对仍按原劳动合同履行彼此没有任何异议,则认定为双方默认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方某没有与公司续约,但双方对现状没有异议,就视为双方续签了劳动合同,方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
 
关联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方某未与该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双方的行为已经默认了劳动关系的存在。和方某有同样情况的劳动者应当及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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