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售住房,可以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个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税务部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2)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房屋面临折迁被强行异地安置合理吗? 10-16
- 出国但并未培训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10-27
- 为他人帮忙搬家摔成重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11-13
- 国家对晚婚晚育有哪些奖励措施? 07-04
- 为什么不得随意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07-04
- 流动人口头胎办证简化 涉北京等10省市 08-30
- 什么是劳动合同? 07-04
- 出租车司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07-04
- “317新政”,五大法律问答助您应对房屋买卖纠纷 07-12
- 怎样填写业务单式? 07-04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