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郭清入选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
郭清 北京市河南务工创业人员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本网讯 14日下午,由检察日报社正义网发起的“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活动在京举行颁奖仪式,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而甘心付出的公益律师郭清当选为“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
入选理由:
爱心律师无偿援助,铁肩道义温暖人心。从挺着大肚子为个体打工者奔走维权,到孕育出指导天下打工者的“掌中宝”丛书。公益律师郭清以她的侠骨柔情,唱响法治阳光温暖人心的颂歌,为弱势群体传递正义的力量。
正义事迹:
2003年夏天,年轻的律师郭清受司法局委托,为一个一时糊涂,抢劫了加油站的年轻打工者担任辩护律师。在经过艰辛调研后,郭清成功地打赢了官司,保住了这名年轻打工者的生命,年轻人的父亲,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法庭上向她磕了三个响头。她的内心深受触动,从此踏上为农民工公益维权之路。为更好的保障农民工权益,她总结已办理的1600余起案件的心得体会,编写了被农民工誉为外来务工人员掌中宝的《农民工使用手册》。
新闻链接:
“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揭晓
正义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 高鑫)今天下午,由检察日报社正义网发起的“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活动在京举行颁奖仪式,张飚等10人当选为“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王振川等出席颁奖仪式。
“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活动是由正义网发起,新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和重点网站共同参与的一项大型公益活动,旨在弘扬社会正气,彰显公平正义,表扬道德楷模,为和谐社会的公德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颁奖仪式上,历时5年终使冤案得以昭雪的检察官张飚、10年抓获嫌疑人2400多人的“神探”张惠领、23年为百姓四处奔波的“背篼法官”郭兴利、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而甘心付出的公益律师郭清、跨省纠错让死缓改判无罪的办案能手冯丽君、空手夺枪置生死于不顾的子弟兵黄新新、头中数刀宁死紧拽歹徒的勇士夏永新、成功解救60多名被拐儿童的“打拐英雄”魏继中、37年用生命演绎救人故事的“救人女侠”吴永秀、把爱心和知识奉献给祖国与人民的志愿者叶如陵等10人获评“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
据悉,经过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社会组织等提名,张飚、张惠领等31名个人和团体入围候选人名单。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活动进入“网络投票”阶段,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至12月10日24时,活动共收到有效网络投票1500余万张。
“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活动从2009年开始已成功举办四届。为创新评选活动形式,正义网专门开通了正义中国频道,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共同组建正义中国栏目。
郭清律师事迹链接:
郭清:“三个响头”让我走上公益之路
个人简介:郭清,北京市国清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从家乡考入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正式在北京做职业律师。现为北京国清律师事务所主任。从2009年起,开始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办理了1600起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官司。从去年5月份至今,“北京市河南务工创业人员法律服务中心”已免费维权103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几千万元。
郭清走上公益律师之路,也属偶然。2003年夏天,年轻的郭清律师受北京市司法局委托,为一个一时糊涂,在北京抢劫了加油站的年轻打工者担任辩护律师。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因为在加油站抢劫致人死亡、性质恶劣,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在经过两个月的艰辛取证、阅卷、会见,最终经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保住了这名年轻打工者的生命。年轻人的父亲,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法庭上向她磕了三个响头。这三个响头,在郭清心中激起巨大的波澜,她忽然觉得“我应该为更多的弱势群体做点事情”。
律所虽然不大,但它是河南在京务工人员的一个家
郭清说,为了使维权队伍有所依托,自己创办成立了“北京市国清律师事务所”,律所虽然不大,但是是务工人员在北京的一个“家”。
“为了让更多的务工人员知道这个‘家’,并增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几年来,我和我的法律志愿者团队几乎走遍整个北京城,在务工人员聚集工地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现场咨询、印制了几十万份宣传材料,进行免费发放、开通了维权热线(010--62388918),使在京务工的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到我们,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由于没有任何资金支持,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律师一般只收取当事人几百元的交通与纸张材料费用,有的案件复杂时律所和志愿者要倒贴费用。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几年来,律所的办公条件从初期的140平萎缩到后来的40平。
维权中心一年半维权案件1035起,涉案金额数千万
2012年5月10日上午,河南省驻京团工委与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河南大厦举行“北京市河南务工创业人员法律服务中心”揭牌暨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启动仪式。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5月份以来,我们现已免费维权103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几千万元,我们的‘法律志愿者’也由三名志愿者现已经发展成100多名,援助成绩获得了广泛认可。”
对农民工采取实名制的企业可税收优惠
提起河南最近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郭清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通知》以政府发文形式明确了对河南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这在国内地方政府法律性文件中尚属首例,完善了《劳动法》。同时对工资发放做了进一步规范,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积极影响。”郭清说。
郭清认为,虽然该文件无法对工资发放做出统一性的规定,但该文件在农村用工大量出现的形势下,积极解决法律的盲区,尤其其开创性精神,是值得关注的。对河南农民工拖欠工资的社会问题提供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同时,北京市河南务工创业人员法律服务中心根据多年维权经验也对《通知》提出了建议。
郭清说,“譬如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固定,如采取每月15日发上个月工资;银行也可设立专门的工资存取柜台,方便农民工取款;工商局对新成立的建筑企业可以直接设立农民工工资账户;对采取实名制的企业要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想通过大河网让更多的在京务工农民工了解服务中心
采访快结束时,郭清告诉大河网记者,她想通过大河网让更多在京务工人员知道服务中心。
“快中秋节了,很多河南籍在外务工人员会想着回家过中秋。这个时期也是农民工案件的高发期,但是很多的务工人员到咱维权中心都反映一个问题,就是:不知道有咱这个维权中心,要是早知道就好了!”
2003年夏天,年轻的郭清律师受北京市司法局委托,为一个一时糊涂,在北京抢劫了加油站的年轻打工者担任辩护律师。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因为在加油站抢劫致人死亡、性质恶劣,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在经过两个月的艰辛取证、阅卷、会见,最终经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保住了这名年轻打工者的生命,年轻人的父亲,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法庭上向她磕了三个响头。她的内心深受触动,从此踏上为农民工公益维权之路。为更好的保障农民工权益,她总结已办理的1600余起案件的心得体会,编写了被农民工誉为外来务工人员掌中宝的《农民工使用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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