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就地过年”也要让员工过好年
■ 社论 “就地过年”,应该是让每个人——无论在哪里,都能安心、安全地过一个祥和之年。 “非必要不离,非必要不返”。据媒体报道,近期,全国多个省区市先后提出了“就地过年”的倡议,一些企业也向员工抛出了“橄榄枝”。近日有网友爆料,某工厂老板发话给过年不回家的工人发三倍工资,老板还承诺二月份工资当月结清。这引发热议。 因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从国务院相关部门到地方各级政府,近段时间都发出了就地过节的倡议。 但要真正让倡议起到实效,让暂时牺牲回家团聚的职工也能够过一个安心、舒适的年,还需要一些实实在在的激励和配套安排。就目前来看,已经有很多地方政府和企业行动起来,这无疑是一种积极的信号。 比如,有的企业承诺为员工提供年夜饭和红包福利,有地方则为留下过年的务工者提供消费券、景区减免票价等等做法,都是在政府倡议之外,以“看得见”的诚意来留人。 倡议就地过年,不仅仅是防控需要,相当一部分企业也的确有着自己的需求。像有的企业因为海外订单增多,岁末年初反倒是生产旺季,这个时候的防疫留人正好呼应了企业的用工需求。因此,倡议就地过年,并做好留下来的职工的生活安排,完全不应该被当作负担来对待。 一者,善待外来务工者,本是一座城市包容性的体现;二来,让他们就地过年,本质上是留住一座城市的建设者,对于相当一部分企业而言,则是留住劳动者。在这个问题上,城市和企业都要算“长远账”。 具体来看,留人举措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如此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相关规定所明确的,要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这一点,作为留下来的职工的基本权利,必须首先无条件保障。 第二个层面,则考验的是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增量”服务。如合肥、成都等地明确,鼓励各类用人单位采取错峰放假、增发节日工作津贴等方式,引导员工就地过年;苏州相城区更是规定,对在春节期间安排外地员工就地过年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并给予企业房租减免补贴;还有的地方要求,优先解决春运期间未返乡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入园问题…… 诸如此类的“花式留人”,不仅仅是对个人进行奖励,而且还进一步激励企业留人,不仅是着眼于暂时性的留人,而且还着力解决外来务工者在城市扎根的其他后顾之忧。这既体现了留人的诚意,也展示出政策的人性化温度和周全度,可谓多多益善。 当然,回还是留,以及怎么留,不同的人,不同的地方和企业,都会有不同的考量。在这方面,要尊重个人的意愿,也要兼顾各地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也不宜照搬照抄。 应尊崇的一个原则应该是,个人、企业、政府都做好自己该做的、能做的。比如,不管是回家还是留下,每个人都应该配合好防疫要求,而对于留下的人,企业和政府,也应该努力让他们“过好年”。 其实,面对病毒这个共同的敌人,本就应该少一点本地人、外地人之分,多一些人性化的善意和平等对待,才能让我们更快地战胜病毒。当务之急,就是让每个人——无论在哪里,都能安心、安全地过一个祥和之年。这个目标,值得所有人努力。(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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