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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2020-10-16 13:32来源:中新网浏览:2396次手机版
  中新网北京10月15日电 (黄钰钦)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5日提请审议。报告指出,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其中,报告明确,慈善组织公信力有待提升、慈善组织培育有待加强、慈善组织结构有待优化。
  中国现行慈善法于2016年通过,今年8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宁夏、浙江等5个省(区)开展检查,并委托北京、黑龙江等7个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共邀请45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实地检查,以视频方式听取16位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意见。
  执法检查形成的报告称,慈善法实施促进慈善事业稳步发展,慈善意识更加普及、慈善力量有序增长。调查显示,87%的受访者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过现金或者实物,人人行善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共登记认定慈善组织7169个。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共有108.76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活动。
  此外,报告显示,慈善服务专业化、规模化趋势明显,志愿服务增长较快。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注册志愿者超过1.72亿人,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超过390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1.9亿小时。
  同时,报告还指出慈善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报告称,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慈善组织公信力方面,报告强调,慈善公信力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慈善法制定后,失信失序事件有所减少,但社会各界对慈善的信心仍处于低位。调查显示,当前慈善行业公信力一般。2018年和2019年,慈善捐赠总量停滞不前,慈善组织公信力偏弱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在慈善组织结构方面,报告指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还没有完全形成梯次分工、协调合作的格局。
  报告还称,当前存在监管不足与监管过度并存的问题。一方面,实际运行中,省级慈善监管和执法工作机构平均不到4人,有些地市级、县级甚至没有专人负责,无法达到法律要求。部分基层主管部门行政监督不到位。另一方面,存在着要求偏多,指导服务不够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以法治方式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建议,包括推动法律普及宣传、推动法律制度落到实处、推动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等。例如,报告要求,打造一批具有良好社会声望、较强专业能力、完善治理结构、合理梯次分工的现代慈善组织。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和信用制度,将捐赠行为纳入法人单位、社会公民征信体系。严格落实对欺诈、骗捐、侵占慈善财产等行为的处罚,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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