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宁建立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协作机制
新华社银川9月24日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福建与宁夏23日启动两地法院间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协作机制,今后两地当事人可选择就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福建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是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对口结对帮扶省区,20多年来两地交流合作日益深化。为了给闽宁民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诉讼服务,两地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协作框架协议。 根据这一协议,对属于闽宁两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两地法院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如果去福建立案,光来回机票就得5000多元。现在跨域在宁夏立案,不仅让我们少跑腿,还大大节省了诉讼费用,确实太方便了。”在宁夏经商的福建人游先生因与朋友借贷纠纷,在宁夏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提交了闽宁首例跨域立案申请,很快就办理完成。 此外,闽宁两地法院对跨域立案案件,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由管辖法院法官结合案件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调解。如需线上调解,由协作法院提供远程视频系统供当事人使用。跨域立案的案件判决后,管辖法院可将裁判文书通过系统推送至协作法院,由协作法院协助送达。(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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