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一审:认定被告人患精神分裂症
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司法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其犯罪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黄一川因工作不顺等原因,自认为遭到“欺辱”“伤害”,遂产生杀害儿童以泄私愤的歹念。2018年6月6日,黄一川来沪。同月12日,黄一川在超市购买了不锈钢斩切刀。黄一川通过多次实地观察,决定以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380号世界外国语小学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同月28日上午8时许,黄一川携带藏有上述斩切刀的塑料袋至世界外国语小学校门附近进行窥探,伺机对该校学生进行砍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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