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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声明“周智均”冒充政府领导 牵出背后假媒体(3)

2021-05-25 14:08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为了吸引投资者,孙逊还表示:“到2019年初,我们在原有的80多个国家和分社的基础上,还要增加几十个国家的分社建设,并于3月份左右举办统一授牌仪式……这个平台不是一两个人的,而是大家共同的家,只要是参与者,谁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发挥和施展才华。到时候,凡是跟随合作或参与者,在上市后都要按贡献配发原始股,人人都是受益者。” 
  真相 
  “记者“只有两名且不持证,社领导多达40多人 
  北青报记者还看到,就是这样一家拥有多家分社、与上百家机构拥有合作关系的“媒体”,其记者竟只有2人。 
  北青报记者查询到一份2019年其组织机构介绍包括:董事会成员7人、顾问委员会13人、总顾问2人、名誉董事8人、董事长兼社长1人、总裁1人、执行社长1人、执行总裁1人、副总裁2人、副社长5人、投资运营总经理1人、总编1人、运营总监1人、影视总监1人、行政总监1人、新闻中心2人、记者部2人、编辑部2人、广告部2人、外联部2人、事业部7人、工程部2人、办公室2人、法务部2人、特邀记者4人。其中,总共73人的队伍中,仅有2名记者,总监、社长级别的40余人。 
  根据网站给出的记者名单以及记者证号码,北青报记者尝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搜索两名记者的名字和记者证号,结果均显示“没有找到您想要查询的内容”。 
  目前,其官网显示的组织机构有所变化,并无具体“记者”设置,仅显示社长、副社长、主任级别有16人,部长、副部长16人,栏目主编、顾问15人。 
  昨天,北青报记者看到,从凤凰通讯社各个网站运营及更新的情况来看,凤凰通讯社及其下属分社并未停止活动,也并没有更名。一直到5月22日,上述网站仍在发布文章。 
  此“凤凰”非彼“凤凰” 
  冒用凤凰集团 “凤凰通讯社”被判赔偿500万元 
  2020年8月,凤凰集团向法院起诉“凤凰通讯社”,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后者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凤凰佳艺(凤凰通讯社在北京的运营主体)在其网站使用的“香港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实际并不存在,是凤凰佳艺公司虚构的企业主体,目的就是误导公众。要求凤凰通讯社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500万元。 
  凤凰通讯社向法院表示,“自2016年成立以来,因种种原因尚未通过经营行为获取盈利收入。”后凤凰通讯社提起上诉,法院认为,“截至庭审时,凤凰佳艺公司也没有证明其停止了侵权行为,因此应当加大侵权赔偿力度,严厉制裁恶意侵权行为”,最终维持500万元的赔偿金额,以及4万余元的案件受理费。 
  在经历了与凤凰卫视的官司之后,孙逊并没有履行500万元的赔款判决,2021年5月8日,他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 
  网上简历显示,孙逊,1962年出生,辽宁锦州人,1991年在辽宁省黑山县大虎山镇做教师,后到镇政府做宣传干事;1993年8月调县广播局,先后任电台新闻部主任,有线电视台文艺部主任,市广播电视报编辑部主任;1998年8月考入中央电视台,之后又调到新华通讯社;2010年至现在,先后担任“中国新闻记者协会”记者部主任,国家“新闻调查中心”主任,“凤凰通讯社”副社长、社长,兼中央电视台栏目组策划制片人等。不过,国家“新闻调查中心”机构经搜索并不存在。 
  该机构也对孙逊的家乡有较多的关注和报道,其为数不多的自采内容中,有一篇就是关于《辽宁省锦州市委书记参加黑山阻击战烈士纪念碑瞻仰仪式》,该文作者为“凤凰通讯社特邀记者赵井然”。(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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