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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伙同他人低价承租解困房 与市场价有百万价差

2021-05-10 14:12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百万差价的租房合同
  “12间店面,年租金共1万元,租期20年,租金不变。”不久前,浙江省瑞安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村级财务专项督查时,沙垟上村的一份解困房租赁合同引起了督查人员的注意。随着调查深入,这张租赁合同背后“百万差价”的猫腻渐渐浮出水面。
  2009年,浙江省瑞安市沙垟上村为解决本村困难户住房问题,由该村村集体和村民集资建成了12栋解困房,并约定这批解困房1楼的12间店面所有权归沙垟上村村集体。当时,沙垟上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里没有收入来源,村“两委”便决定将这12间店面对外公开招租,结果却空置3年无人问津。
  直到2012年上半年,在外经商的沙垟上村村民谢世佩回到村里看到招租公告后,找到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谢永国和同村好友谢某照商量:“我们三人合伙将这12间店面低价承租下来,以后自行经营或转租来赚取差价,肯定稳赚不赔!”三人一拍即合。
  为掩人耳目,谢永国和谢世佩、谢某照达成约定,以谢世佩个人名义承租12间店面,租金和收益由三人平分。
  为了压缩“投资成本”,提升“利润空间”,谢永国、谢世佩两人合唱了一出“双簧”——谢世佩在村“两委”会上提出,为解决房屋空置问题,愿以每年租金1万元价格租下12间店面,而谢永国心领神会,当场拍板表示同意。于是,2012年下半年,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的情况下,谢世佩以年租金1万元的低价和村里签订租赁合同,租期长达20年。
  “个别村‘两委’成员曾提出意见,认为租金太低了,如果按照市场价,这12间店面总年租金可达6万元左右,20年至少能为村里创收120万元。但谢永国在租赁合同上签了字,其他人就没再反对。”当时在场的村干部向调查人员透露。
  后来,谢世佩当选该村党支部书记,为掩人耳目、长久经营这笔“稳赚不赔”的买卖,谢世佩又和谢永国、谢某照商量,以谢某照的名义继续承租这12间店面。
  2021年3月,谢世佩、谢永国的“生意经”被调查人员识破。最终,二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均退回村集体。(本报通讯员 陈志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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