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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钦差"动真碰硬 不做"稻草人"(2)

2021-04-27 14:42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倒逼之下,汕头市领导果真“住”到了臭水沟边,全市14位党政领导包干练江流域15条主要支流治理,按照要求包干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在驻点现场办公,现场解决整治工作难题,督促各项整治措施落实。一年之后,臭了20年的练江发生了巨变,水清岸绿。
  汕头市主要负责人曾总结说,治理练江,并不是什么难事,关键是要真干实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给地方负责人上了一课,群众利益无小事成为地方主政新理念。
  督察既盯不作为,也盯乱作为 
  “整改打折扣”“政府急于甩包袱”“区委区政府没有扛起政治责任”……4月22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安徽省黄山市进行了措辞严厉的通报。
  安徽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房地产等项目问题,在几年前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就挂了号,并被要求整改。
  然而,近期第二轮督察组进驻安徽后发现,太平湖流域违规开发项目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局部生态被破坏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项目根本未完成整改,却层层报批通过“销号”。
  太平湖位于黄山市黄山区境内,拥有极具保护价值的景观资源和湖泊湿地资源,是安徽省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但2017年之前,太平湖沿岸被过度开发,大量房地产、酒店和旅游度假村项目持续开工建设,湖泊自然岸线被侵占、湿地资源遭受破坏。这些问题被第一轮督察提出后,安徽省制定了整改方案。
  但黄山市、黄山区并未严肃整改,经此轮督察梳理,湿地范围内还有30个违规项目。
  对此,督察组认为,黄山区委、区政府没有真正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在推动太平湖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工作中不敢动真碰硬,浮于表面。黄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情形。安徽省相关部门在整改验收工作中未依法依规严肃审核,销号流于形式。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在公布第二轮第三批案例时特别提到,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予以通报,矛头直指一些党政部门的不作为。
  以党内法规规范督察工作 
  2019年下半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启“第二季”。在此之前的2018年,我国进行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原来的环境保护部重组后更名为生态环境部,中央环保督察也贯之以“生态”,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面貌再出发。
  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督察基本制度的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曾介绍,这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具有里程碑意义,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来规范督察工作,意在更加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规定》丰富和完善了督察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对于督察组的构成进行了细致表述,如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领导同志担任等,意在继续保持督察组的高规格。
  对于督察对象,《规定》提出包括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此,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启第二轮时,首次对两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国家能源局进行了督察试点。
  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生态环保督察着力点备受关注。2021年年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显示,对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督察,更多聚焦在这些部门是否有较高的生态环保站位;政策、制度设计是否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旨相一致;治理能力是否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求相一致。
  2021年4月初,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8个省区,这是“十四五”开局之后的第一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并将各地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情况作为一项重点督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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