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别让广告“弹”窗成网络“毒”窗
1万元100万条曝光弹窗,1万元2.5万次弹窗点击量,每月定期分析广告投送效果并提供数据报告……在国家加大互联网治理力度的形势下,当下仍有不少广告公司在网上宣传推销弹窗业务,不少弹窗广告依旧很难关闭,网民直呼“苦弹窗久矣”。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然而,现实中有的弹窗广告没有关闭选项;有的关闭按钮十分隐蔽;有的设有多个“虚假”关闭按钮,诱导用户点击打开广告页面;还有一些弹窗广告,即使将其设置为“对此类广告无兴趣”,刷新页面后仍频频弹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显示,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不少网民表示,弹窗为广告公司和投放客户“弹”来利益,却“弹”走用户该有的便捷和好心情。 弹窗广告严重影响用户网络体验和办公效率,部分还打擦边球,充斥着色情、赌博、暴力等违法信息,甚至成为扰民、侵权、严重影响大众身心健康的网络“毒”窗。近年来,相关部门曾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然而弹窗总是屡禁不止。弹窗广告违法成本低,一些浏览器平台与广告商家合作为违法弹窗“开绿灯”,监管乏力等都是原因。 给网络弹窗戴上“紧箍咒”,相关部门要针对弹窗方式、安全标准、运营边界等具体行为进行规范与处置,不断完善相关信息过滤屏蔽技术,构建更高效、开放的监督体系,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执法合作,对弹窗广告开展不定期检查,依法加大对相关违法企业处罚力度。 与此同时,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到网络综合治理中,遇到网络不良弹窗和垃圾信息可按规举报,共同营造清净网络环境,让广告弹窗不再“想弹就弹”。(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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