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灭火器喷口塞人口中!上海宣判一起催收非法债务罪案
新华社上海4月14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3日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顾某、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3000元。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上海首例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的案件。
庭审现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2020年3月,王某欠下了11万元赌债,通过各种方式偿还6.5万元后,无力偿还剩余钱款。为此,被告人顾某不仅多次打电话催讨,还先后两次去王某的家中讨要。迫于无奈王某只得和顾某等人约定,在朋友家约见,协商解决剩下的债务。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八项规定 节日期间严格实行"十不准" 12-03
- 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消费者知假买假仍可十倍索赔 02-11
- 从业三十余年掉进腐败陷阱 国企领导坐上被告席 09-05
- 宁夏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恶案 06-22
- 辽宁运钞车抢劫案劫犯抢600万 二审维持15年刑期 11-02
- 张德江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 提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 01-22
- 上海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快鹿系”集资诈骗案 01-17
- 最高法通报破产审判妥处“僵尸企业”有关情况 08-06
- 最高法将建外国法查明平台 11-25
- “摸狗案”二审改判:弟弟获刑4年 哥哥无罪释放 12-20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