绷紧换届纪律弦:严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行为(2)
今年2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消息,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原副厅级干部黄大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提到,黄大功热衷跑官要官,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提供帮助,收受钱款,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 记者梳理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双开”通报发现,“跑官要官”现象多次被提及。如,1月21日,江西省万载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胡全顺的“双开”通报指出,“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去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委原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贵被“双开”,在通报中,“跑官要官”一词在列。 职务晋升本该凭德才、凭实绩,然而有人企图投机取巧、“剑走偏锋”,不在干事创业、为民谋利上下功夫,而是把心思放在了如何跑官要官上,严重违背党的组织原则和为官从政之本。 2018年被判刑的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向阳就是跑官要官的典型。2012年上半年,桂阳县从事餐饮服务的私营业主李某及其合伙人牟某为了求得和感谢李向阳对其合作项目更多的关照,先后出资139万元人民币为李向阳跑官。 跑官要官者追求的是权力待遇,全然抛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旦得逞,这些人就会用违纪违法行为求得回报。李向阳在担任桂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在传统节日以及学习培训、生病住院等期间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共计360万余元。 “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等弄虚作假现象,不仅扰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损害干部队伍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有的为占据年龄优势,一再篡改出生年月成为“神童”;有的伪造学历冒充高层次人才;有的为“丰富”阅历,增加晋升机会,对工作履历“整容”…… 2016年5月,时任湖北省汉川市委副书记(正县级)的洪永旺拟任安陆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安陆市市长人选。但公示期过后,洪永旺却没能进入后续任用程序。 经查,洪永旺实际出生年份为1982年,1996年初中毕业未考上高中。但是,洪永旺借用他人学籍复读初三,然后考上高中,出生年份也随之改为1984年。查实后,孝感市委中止洪永旺的任用程序,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行为在全市进行通报。 “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是为人不诚信、对党不忠诚的表现,突破了为官做人的底线,更触犯了党的纪律。”宋伟说。 在基层选举中,还有一类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性质恶劣,尤需警惕。有的党员干部在换届选举中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事成后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其谋取不当利益。 2018年12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颜鸣秋涉嫌职务侵占、强迫交易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在之前的村(居)换届中,时任青礁村党支部委员的颜鸣秋和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鸿江社”头目颜小敏相勾结,在黑恶势力扶持下,颜鸣秋不仅成功当选村委会主任,且在任近10年。 颜鸣秋上任后,青礁村的工程、地材等村级事务被以颜小敏为首的黑恶势力实际掌控。久而久之,颜鸣秋也成为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步步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把铁的纪律规矩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从严从快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换届是关乎领导班子新陈代谢、关系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不断发展的要事,也是党员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选对一人,造福一地;用错一人,贻害一方。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就能释放最有正能量的强烈信号,激励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担当起党和人民托付的重任;选人用人出了问题,就会严重破坏党风政风,伤害党心民心,给党的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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