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纪委原副书记黄飞龙被双开
广东省河源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黄飞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河源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黄飞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飞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在干部职务调整或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把手中权力当作交易的工具,在规划调整、案件办理、工程承揽、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飞龙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飞龙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飞龙,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广东龙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98年5月任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2004年7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7年12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检察员 2012年6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正处级检察员 2018年1月任河源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9年4月任河源市纪委副书记 2019年6月任河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2020年12月被免去河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职务 (广东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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