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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来“天网”行动打法不断升级震慑持续强化 追逃追赃目标愈精准(2)

2021-03-01 15:27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2019年5月29日,“百名红通人员”肖建明回国投案。
  2020年1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彭旭峰、贾斯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一手抓政策协调、一手抓重点个案,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决心和意志可见一斑。
  记者注意到,每年的“天网”行动在延续上一年经验基础上,根据追逃追赃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升级打法,工具箱里的手段日益丰富,使这张撒向全球的“天网”发挥强劲的威力。
  2015年4月22日,“天网”行动启动一个月后,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等人的红色通缉令。此次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释放出贪腐者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和全球参与,提高追逃追赃效率。
  在“天网2017”行动和“天网2018”行动期间,中央追逃办分两次向社会公布未归案外逃人员的藏匿线索。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境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发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在政策感召和高压震慑下,四个月内,全国共计追回外逃人员441人,其中主动投案165人。
  通过媒体、网络公开曝光尚未追回的人员,采用这一手段既形成追逃追赃的强大攻势,有效挤压外逃腐败分子的生存空间,也占据了道义制高点,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8年3月,国家监委的成立标志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与以往的“天网”行动不同,“天网2018”行动的部署中,明确“由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继续统筹协调追逃追赃工作,而且成为案件的主办部门,在收集证据、运用法律以及对内工作程序、对外配合、国际合作等各个方面,起主导作用。
  “天网2018”行动开创了数个第一——首次以国家监委名义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首次在无引渡条约情况下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提出引渡请求,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这些都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的生动注脚。
  作为“天网2019”行动的组成部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组织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全国共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969人,其中“红通人员”16人,追回赃款24.37亿元人民币。肖建明、刘宝凤、莫佩芬、黄平等4名“百名红通人员”案件均由纪检监察机关主办,国家监委首次组织开展集中缉捕行动,一批级别较高、影响恶劣的外逃腐败分子被追回,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的治理效能。
  从过去主要依靠劝返手段,到着力运用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方式,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追逃追赃工作正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天网2020”行动期间,国家监委牵头与外方开展执法合作,提请外方执法部门将“红通人员”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等3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并遣返。
  从追逃追赃一起抓、追逃防逃一起抓,到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再到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经历多年实战的历练,“天网”行动思路愈加清晰、目标愈加精准、方法愈加成熟。
  如今,“天网2021”整装待发,又将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我们拭目以待。(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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