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海域私搭“网红”酒店?罚!
据中国海警局官方微信消息,近日福建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执法员在海上巡查中发现,当地群众林某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于东山前楼镇下林尾村南侧海域私自搭一间“网红”海上酒店,涉嫌非法占用海域。该局执法员当即对其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经查,该海上酒店由林某于2018年底独自搭建,经测量其非法占用海域面积约600平方米,项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 目前,漳州海警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已对林某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万余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总台央视记者 郑天皓)(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住院期间收停车费合理吗?官方:为将有限车位让给患者 02-17
- 疫情期登记的个人信息将去向何方 05-07
- 珠海在横琴建“中拉经贸合作园” 11-11
- 长江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保护长江立法"严"字当头 12-24
- 香港警方:在近期一连串示威冲突中已拘捕420人 08-06
- 庇护纵容站台树威…看黑恶势力"保护伞"运作轨迹 05-22
- 同样都是征迁,为何“东边日出西边雨” 10-12
- 打七折拍卖仍无人出价 乐视系资产潜在买家等什么 09-22
-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03-16
- 云南建立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 12-2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