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驻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月2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就该通知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其中指出,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可以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退役军人事务部解读表示,《通知》明确了发放标准、发放流程、发放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平衡兵役义务、鼓励青年参军报国、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具有积极意义。关于家庭优待金标准,解读称由各省(区、市)参考本省(区、市)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另外,义务兵本人在入伍前应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记者 李岩)(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垃圾分类终于轮到北京了!这样罚200! 10-17
-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监管细则明确 07-07
- 出嫁女户籍未迁出享权益并非“过去时” 04-07
- 陕西省将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06-03
- 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四大名著珍藏版” 02-17
- 打广告、产品“导流”……被约谈后的“志愿填报”搜索还有哪些坑 07-08
- 印度称其海军未来十年将拥有500架飞机 12-17
- 全国政协围绕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开展系列专题调研 06-03
- 多部门出台17条硬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09-08
- 写在反间谍法实施五周年之际:构筑反奸防谍钢铁长城 11-01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