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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对方有"污点"不会报警 男子诈骗"失足女"被公诉

2021-02-20 13:5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上海2月19日电(通讯员张馨月)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卢某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17日,刘某在一个名叫“上海滩仙女群”的聊天内发布了一条消息,问有没有人愿意援交,可以给报酬。群内一网名叫“丫头”的女子看到后添加了刘某。刘某一看有人上钩,便编了个谎言:“有客人愿意出2万元进行交易,事成之后,大家各拿1万。”“丫头”同意了。为防止她后悔,刘某还提出让其先垫付1000元的房费,见到客户后再把房费返还。“丫头”通过刘某提供的二维码转钱后,刘某认为其已经是瓮中之鳖,于是把1000元钱转还给了她。刘某的这一举动让本来还有些犹豫的“丫头”对其深信不疑。两人约定,在与客人碰头拿到钱后,“丫头”立即将1万元“中介费”转给刘某。 
  当晚,“丫头”按事先约定在酒店开完房间后把房号发给了刘某。刘某带着自己的“小弟”卢某来到了酒店,将之前网购的两叠百元票面的“练功券”最外侧各放了一张100元真钞,让其看起来像真的2万块钱。此外,他还要了卢某的支付宝付款码,并把自己与“丫头”联系的手机给了卢某,并嘱咐卢某,如果“丫头”发过来的信息有不懂的就截图发给自己,再根据自己的回答回复对方。 
  安排完这一切后,刘某就扮作“嫖客”上楼了。进房间后,刘某从包里拿出两捆“练功券”,告诉“丫头”这是2万元,并当着“丫头”的面把钱放进了房间最里面的抽屉。两人开始聊天,期间刘某和卢某联系得知“丫头”还没按约定打钱时,就编辑了催款信息发给卢某,让卢某转发给“丫头”。在“丫头”扫码支付了1万元后,两人发生了关系。 
  之后,刘某怕“丫头”去查看钱款导致东窗事发,于是假意邀约一起去吃宵夜。到酒店门口后,刘某借口取车就溜之大吉了。“丫头”等了许久不见刘某身影,折回房间去取钱,这才发现2万块的真身,而且微信也被刘某拉黑了,于是到公安机关报警。 
  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刘某、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两人系共同犯罪,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因为卖淫违法,所以刘某满怀信心地想去诈骗失足妇女,认为被骗者只能哑巴吃黄连。在一次得手后,他甚至又在网上下单了新的练功券,准备下一次诈骗用。其实,即使受害人本身涉嫌违法犯罪,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这一“特殊群体”下黑手,也难逃法律的制裁,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自作聪明。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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