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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小店区检察院补齐短板破解难题(2)

2021-02-19 13:42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积极探索有效机制降低轻刑案件审前羁押率、逮捕率和起诉率的有效方法,尽管该院“三率”逐年呈下降趋势,但由于小店区流动人口众多,审前羁押率偏高,距全省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如果仍然还是按照以往的惯常做法,又怎么能够贯彻好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呢?”最高检调研组一语中的,“我们的工作离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和更高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决不能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睡大觉!而是要以第一责任的情怀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进一步做优检察业务工作,最高检调研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分析查找问题,该院决定强化案件源头把控、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舆情应对机制等措施,深入推进“少捕慎诉”工作。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机制,积极纠正和转变“构罪即捕”“以捕代侦”的旧观念,统一逮捕适用标准,消除司法差异,引导公安机关加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率,从源头控制报请逮捕案件数量,注重对不批准逮捕、捕后判轻刑、主要定罪证据被非法排除等案件的统计,逐案建立质量分析报告,通报公安机关。 
  与此同时,引导检察人员调整审查重点,从有罪审查转向有罪基础上的罪轻罪重审查,并结合具体案情重点审查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轻罪案件,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认罪认罚情况,结合其人身危险性最终对逮捕必要性作出综合评判,完善不捕双向说理机制,向公安机关详细阐明不批捕的依据和理由,并根据实际需要告知被害人。该院还多渠道收集重点对象羁押信息,并与相关单位共享,有针对性地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努力治理“一押到底”形象,完善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建立健全听证模式。 
  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对抗,是检察机关必须答好的新时代答卷。该院表示,今后要加强对刑事犯罪的源头管控和审前过滤功能,转变办案理念和办案思维,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结合相融,为服务好地方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批捕理由就一句‘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就完事了!这样怎能贯彻好少捕慎诉的理念?” 
  从开庭到宣判,不到20分钟,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近期,该院在办理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吴某某涉嫌盗窃案中,办案检察官通过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承认犯罪事实,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于是,通过充分协调、准备,该院与法院以远程庭审方式“简案速办”。 
  这两起案件,是该院首例适用速裁程序集中提起公诉的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从适用范围到适用条件等都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这一实践使侦、捕、诉、审各环节衔接紧密、流转顺畅,实现了刑事案件的“快慢分道”,诉讼进程得以大幅提速。 
  “以往,检察官急于把案件办结,难以做到精办案件,特别是对相关法律文书有时会套用过去的模板。”面对存在问题,孙中杰也是直言不讳。 
  这样的问题当时也被最高检调研组一眼看破。“批捕理由就一句‘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就完事了!对有没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没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有没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其他法定条件都不提及、考虑,怎么能行?这样怎能贯彻好少捕慎诉的理念?”在认真查看一份刑事案卷后,最高检调研组当场严肃指出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在办理案件中,没有切实将少捕慎诉理念贯穿到案件办理实际工作中,释法说理工作更无从谈起。”孙中杰说。为此,该院党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打破固化思维,在对少数严重暴力犯罪和恶性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注重释法说理,将新的刑事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综合能力,从简单的就案论案转变为全方位考量,将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办案的重要目标,要求员额检察官不局限于对侦查机关移送案卷材料的审查,适时走出去主动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和情节,作出更准确、更客观、更有据的判断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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