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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程序空转"变"峰回路转"

2021-02-18 13:4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多亏了检察院,前后开展多次协调工作,解决了我们企业的困难。”春节前,四川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专程来到四川省巴中市检察院表达感谢,一起长达20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严格“按规定”走了一圈又一圈,司法机关也都依法作出处理,但就是“车轱辘打空转”,问题得不到解决,陷在法律程序里出不来,各方身心俱疲…… 
  针对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伴随着2020年的结束,为期一年零二个月的专项活动也宣告结束,6300余件行政争议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获得实质性化解。 
  穿透式监督,打碎争议的“牛角” 
  数百页的案卷材料,记录着李某20年的信访申诉路,有的纸张已明显泛黄。 
  2000年,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认为四川省某县地矿局漏报其换证备案材料并要求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行为违法,申诉无果后于2016年向某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申请国家赔偿,但因复议申请超过法定申请期限而未被受理。2018年,该公司将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改革中整合了原地矿局的职能)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以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李某遂向巴中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存续期间,国土资源部有换证新规。“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换证备案资料,丧失采矿权,地矿局并无不当;起诉已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法院终审裁定也无不当;公司因早已停止运营,虽无办理采矿许可证必要,但必须要给当事人一个说法。”巴中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张德远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依照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可以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这样案件又将“绕”回原点,陷入程序空转,仿佛钻进了一个牛角尖。 
  “牛角”必须打碎!“穿透式监督是破解程序空转的利器,好比浇水必得先浇根。”巴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黎明说。 
  巴中市检察院主动邀请第三方,举办公开听证,最终促成争议双方和解。该公司当场撤回监督申请,巴中市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并向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口头检察建议,对此类行政争议作清理处理,均被采纳。 
  “检察机关积极履职,把双方争议的焦点摆在明面上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让20年的争议得到彻底化解,这就是百姓对公平正义最实在的获得感。”作为听证员之一的巴中市人大代表鲜爱萍对此案感触深刻。 
  窥一斑而知全豹。在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化解涉及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390余件,对于法院裁判没有问题但行政行为不当,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00余件。 
  精准化导向,新职能解决老问题 
  行政检察常被形容为“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检察机关还承担着矛盾化解、释法说理的工作。 
  “在行政检察环节化解行政争议是检察机关一项新职能,但却是一直存在的老问题。”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示,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下,行政检察是短板,通过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调动全国检察机关重视并集中解决一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专项活动期间,最高检定期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挂牌督办重点案件45件,并编发典型案例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办案指导,将行政争议化解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直接与考核挂钩,摸索出了一套“打法”。几组数据,印证了检察机关在这条路上走过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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