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个人有权劝阻举报浪费行为(2)
法立起来了,怎么让法律有刚性,好执行? “这是立法过程中大家反复考虑的一个问题。”刘小妹提出,道德领域的立法,要善于发动社会力量。 刘小妹表示,政府的执法力量毕竟有限,无法随时随地实时监控,而包括浪费在内的不文明行为,都有“面广量大”的特点,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发生。这个时候,就需要引入社会力量来进行监督。由社会力量来为执法提供线索和支持,将社会监督与执法衔接起来,形成合力。 为此,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向市民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举报。(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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