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受贿1534万余元 一审获刑12年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2021年2月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刚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刚利用担任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江苏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赛事申办、资金申请、项目承接、转业安置、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上述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4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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