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宣判一起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孙芳芳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一起非法倾倒填埋混合垃圾污染环境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林、王某军等11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王某林与王某军商议通过混合垃圾倾倒、处置获取利益,经朱某斌等人介绍,与陆某联系,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物运至陆家村塘路边池塘,未经任何处理直接进行倾倒填埋。彭某负责组织车队运输,王某菲受雇佣实施垃圾填埋挖机作业,叶某军受雇佣作为现场指挥车辆人员,实施垃圾填埋行为。5月底至7月初,共先后非法倾倒160余车,每车载30余吨。应急处置单位从现场共清理出建筑垃圾4688.42吨、生活垃圾1269.32吨,合计5957.74吨。 经环保部门评估,案涉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达170余万元,其中仅应急处置费用一项就高达14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林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70余万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结合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及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情节,作出如上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最高法:性侵未成年人即使认罪认罚 该重判仍要重判
- 下一篇: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相关阅读:
- 郭声琨在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服务大局 切实履职尽责 09-13
- 上海法院宣判一轨道交通列车内强制猥亵案 被告人被判刑6个月 10-15
- 春运以来铁路公安机关排查消防隐患6080余个 02-16
- 曹建明:践行群众路线 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 07-29
-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0-30
-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选举、侵吞集体资产黑龙江省一“村霸”被判刑 07-07
- 罗山县法院送法进企业筑牢预防职务犯罪防线 09-30
-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统一聘用人员服装 进一步改进作风 05-24
- 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受审 检方指控其受贿1446万余元 06-21
- 柳州文昌大桥“八·二〇”案宣判 11-10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