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疫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正义网北京2月3日电(见习记者刘亭亭)“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场艰苦卓绝的大考,重罪检察部门自觉助推依法战疫,服务复工复产。”2月3日,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重罪检察部门主动介入涉疫案件,严把案件法律关。 元明告诉记者,对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的青海苟某涉疫“第一案”,及时审查并提出改变罪名的意见,之后对各地报送的60余件类似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好案件“风向标”,及时向社会传递特殊时期办案“不能拔高凑数”的理念。 疫情期间,涉疫情防控的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案件性质十分恶劣。据悉,最高检发布第九批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涉疫情严重暴力犯罪,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元明在访谈中特别提及了重罪检察部门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释放司法善意。他举例说,河南省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涉及多人的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件,因人因事分类处理,对6名“黑作坊”人员依法从重处理,对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的3名民营企业主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确保企业不停工、不倒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记者了解到,日前,最高检还专门发布了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指导性案例,既体现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又体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当前,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大幅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但是仍有少数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个人极端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访谈中,元明谈到了发生于28年前的南医大女生被害案,他说,对于“一杀多人”等极端暴力犯罪和突发、严重恶性案件,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最高检依法及时对该案作出核准追诉决定。 坚守法治不枉不纵。元明表示,检察官在办理重罪案件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正确理解和适用“疑罪从无”原则,最高检依法对法院改判无罪的陈某、孟某某故意杀人案提出抗诉。办理死刑案件,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保证死刑案件质量,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元明告诉记者,检察官不能光埋头办案,对于舆论高度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采取适当时机、方式、途径开展以案释法,力争达到“办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案发原因等进行分析,挖掘案件成因,查找社会管理漏洞,着重从社会治理层面提出防控对(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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