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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3)

2021-02-02 14:10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自吉林省纪委监委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人防系统干部368人,涉及人防部门原职或现职“一把手”76人。
  “省人防办简单把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审批、验收权,单建式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权,易地建设费减免缓权下放,没有跟进出台限制措施,导致各地人防部门‘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2020年4月,吉林省纪委监委向省人防办党组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指出。
  此外,在“一把手”位置上任职时间过长,加上权力过于集中,决策不透明、不规范等原因,很容易出现“小圈子”,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滋生腐败。
  强化制约监督,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保证一把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一再验证了“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条铁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必须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保证“一把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一把手”的权力过度集中,是导致其恣意妄为的重要原因,必须确立权力运行的规程,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使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探索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监督。同时推动各级党组织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梳理“一把手”法定权力,明确议事决策、选人用人等各方面权力,结合实际逐一厘清权力内容、边界和行使方式。
  目前,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已在一些地方陆续尝试并推行。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建设)制度,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权力运行机制。
  针对个别“一把手”无视制度、架空班子的问题,各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制度规定,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规定。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在党内监督中,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最管用。
  去年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就对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出了规定。如第十六条指出,党委(党组)书记对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多过问、多提醒,对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每年选取部分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予以诫勉等等,都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建立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是安徽省破解市县党政“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监督难题的关键一步。省委书记找市委书记谈,市委书记找县委书记谈,上级党委抓下级党委……多名参与谈话的干部表示,这一监督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以往政治监督不经常、不规范、不精准的问题。
  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盯住权力和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比如,巡视巡察工作全过程都要把‘一把手’作为重点对象;巡视巡察组进驻前,要会同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了解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情况;巡视巡察中与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要将‘一把手’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并下沉一级了解具体情况。”宋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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