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后广州高空抛物首案宣判 致人伤残获赔9万多元
4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告家小孩从35楼扔下一矿泉水瓶,致原告受到惊吓、摔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当庭判决被告赔偿共计9万多元。这是民法典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广州首个宣判的案件。法官认为,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成为“城市上空之痛”。民法典的实施对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记者毛一竹)(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贵阳市政协原副主席、九三学社贵阳市委原主委田茂书受贿获刑
-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 一批新规1月起施行:经营者虚假宣传将受严惩 12-30
- 环保部督查发现问题125个 有工业企业违法排污 01-29
- 在委托贷款中"赚取"巨额贴息 张春雷涉嫌受贿案开庭 09-22
- Papitube短视频配乐涉嫌侵权被诉 法院一审认定构成侵权 08-31
- 广东高院发布一批涉疫民事行政纠纷案例助力复工复产 02-21
- 张德江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 提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 01-22
- 3月一批新规将施行:网售医疗器械应有实体店 02-24
- 罗山县法院院长参加基层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08-14
- 发改委:2020年前完成五大垄断行业价格形成机制 09-04
- 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一审开庭 非法收受超6000万 12-15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