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晓明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12月3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王晓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晓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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