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首批民法典司法解释(2)
增加声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等民事案件案由;完善了人身损害的内涵和赔偿范围,即生命、身体和健康等物质性人格权遭受侵害,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增加规定死亡自然人的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将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对象调整为“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此外,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高法专门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由,配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 民法典实施后,被废止的司法解释是否不再适用?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表示,司法解释被废止后,该司法解释不再适用于废止决定施行后发生的法律事实。自2021年1月1日起,发生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就不再适用这些废止的司法解释。 杨万明同时提到,2021年1月1日之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仍然适用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但符合“溯及适用民法典”的例外情形的除外。(记者 王亦君 焦敏龙) (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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