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对有抄袭劣迹的文娱名人更要"零容忍"
王桂霞 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点名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屡屡以导师、嘉宾的身份出现在各种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这种一切唯收视率论、流量论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反感,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相关报道见09版) 遭到百名编剧联名抵制的郭敬明、于正,都是娱乐圈的知名人士,均因作品曾存在抄袭争议,被原创者告上法庭,最终判定侵权行为属实,判决赔偿原创者的经济损失并公开致歉。郭敬明、于正抄袭剽窃行为恶劣,社会负面影响极大,如今却堂而皇之现身在娱乐节目,担任评委指点演员演技和市场评级,频频上热搜榜,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文学作品、影视编剧等都属于艺术创作,对原创性的要求非常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完成一部原创作品。抄袭剽窃乃是对原创者的侵权,通过模仿情节、照搬剧情、融合文字、复制粘贴等方式,对原创作品进行简单再加工,轻易获得原创者的创意设想,标上自己的名字,堂而皇之出版、发行、上市获利。因此,抄袭剽窃者为人所不齿,一旦被查出来,往往会身败名裂,无法在圈内混下去了。 然而,郭敬明、于正在被判定抄袭剽窃后,均未在限期内向原作者公开道歉,说明并无悔意,可二人的名声并未受到影响,依然写作、拍戏、上节目赚大钱,堂而皇之做导师、嘉宾,开启人生巅峰之旅。显然,这与公众的预期不符,也有悖抄袭剽窃者身败名裂的常理。恰如联名信所言,吸毒嫖娼的艺人都受到了惩罚,一些有道德问题的艺人也被限制出镜,为什么被法院判定为抄袭剽窃却还能被资本和平台追捧,这种“审丑”行为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 郭敬明、于正都拥有大量粉丝,其中不乏青少年群体,当初二人的抄袭劣迹被曝光后,就曾得到很多粉丝的力挺,此次联名信公开发布后,也有不少粉丝站出来,反唇相讥联名者是出风头、蹭流量。这说明,很多人缺乏版权意识,没有认识到抄袭剽窃行为的危害性,如果不予严惩的话,将会形成纵容之势,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境况,破坏整个行业的生态环境,抑制原创精神。 至于网络平台、综艺节目给抄袭者提供舞台,公开贩卖“成功学”,大肆炒作话题,一味追逐点击率、收视率,无视社会道德和行业管理规章,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亦值得警惕和反思。 对抄袭者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让其付出最惨痛的代价,这样才是对原创者最好的保护。只有依法对原创作者及其作品提供最好的保护,才能有效遏制、惩处抄袭行为,激励原创精神,为社会催生更多优秀作品。(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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