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不如严惩,假鉴定的责任必须有人担
《新京报》近日再次曝光个别司法鉴定机构违规招代理,通过邮寄血样掉包作假,开具虚假亲子鉴定证明的事件。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一番操作后就成了合法的“亲生骨肉”。一面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高压严打,一面却是极个别司法鉴定机构顶风作案。本该代表司法权威公正的血证,就这样变成了毫无底线的雪耻,必须严惩! 翻阅以往报道就会发现,虚假亲子鉴定的一个重要“消费”群体是拐卖儿童利益链。代理费350元、样本鉴定费1200元,算起来总共不超过2000元,似乎一份虚假亲子鉴定的经济成本并不高,可背后付出的法治成本、社会成本,却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所不能承受的。 只要2000元,一个被拐儿童的身份就可以顺利“洗白”,一条追回被拐儿童的重要线索就可以被“洗掉”,一个曾经幸福美满的家庭也可能为此倾尽全部而变得一贫如洗,一个社会的法治信仰也可能因为这不足2000元的假鉴定而受到严重损害。 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原则是服务办案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通俗来讲,就是对某个事实出具能够为司法所信赖的意见。因此,无论是司法鉴定机构抑或是司法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都代表了民众最基础的司法信赖。而司法信赖是一个法治社会最基础的理性保障,一旦受损,动摇的将是整个法治体系的基石。 因此,对虚假亲子鉴定行为不仅要惩,更要严惩——从一定意义上讲,严防不如严惩! 要严惩违法违规开具虚假鉴定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相关登记管理办法,故意做虚假鉴定、严重不负责任的鉴定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的机构也将依据情节进行行政处罚或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还将被撤销。但光做到这些是不够的,否则虚假亲子鉴定也不会屡禁不止。对于故意多次进行虚假鉴定,造成重大影响的鉴定人,是否可以探索建立终身从业禁止制度,通过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降低再犯可能。 要严惩“违规代理”!“违规代理”是虚假亲子鉴定黑色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他们想方设法规避监管、破坏规则的主观恶意危害极大。对“违规代理”,要发挥严惩的威慑作用。对那些为了掩盖犯罪事实或谋取不当利益,故意寻求违法虚假鉴定服务并为之提供便利的人员和机构,更要严惩!在虚假亲子鉴定的黑色链条中,他们的地位极其特殊,既是源头,又是落点;既是一连串违法违规行为的起始,又是非法获利行为的最终归处。因此,不能只严惩那些违法违规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更要加大对“原罪者”的打击力度,顺藤摸瓜,彻底扒掉他们披在身上的虚假合法外衣,让罪恶无处遁隐,让法治永远光明。(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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